校纪[2014]07号
关于聘任王正宇等23位同志为学校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经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纪委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王正宇等23位同志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聘期为2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同时为本人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王正宇 古丽孜娜 石 季 张治国 宋晋宇 张泽鸿
冯妮娜 郭安学 杨正波 耿 煜 徐宏年 刘华俊
柳 亮 赵雪红 李鹏洲 汤幼鸿 何 平 王 翔
石建政 李 洋 杨 永 陈方玲 赵基红
特此通知。
中共304am永利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